第三章 代理商权益
  第一条:为激励代理商积极通过广告与宣传在各区域树立商讯网品牌形象,支持代理商的发展,公司对代理商广告、宣传以及展示活动方面将按下列办法给予支持:
     第一款:各代理商在区域知名媒体,包括报纸、财会管理杂志等单独发布“商务快车”广告,可获得广告发布总费用100%按商务快车软件报价计算的软件支持。
     第二款:各代理商在区域开展“商务快车软件”专场展示活动,可获得展示总费用(场地租金、展示广告、资料费)100%按商务快车软件报价计算的软件支持。
     第三款:如有商讯网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的技术人员参加专场展示会,或大单的市场、技术支持,费用统计中应减去该部分人员的差旅费等支持费用;如商讯网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为专场展示会提供了各类宣传品、展示设备等,应从要求支持的费用中,扣除相应购买、租赁款项。
     第四款:有关广告、展示会宣传支持的具体执行办法与流程,参见渠道部《2006年代理商广告、展示会支持办法与流程》文件。
     第五款:一级代理商每个月可按其上一个月进货结算额的1%获得商讯网宣传资料报价计算的宣传资料支持;二级、三级代理商每个季度可按其上一季度进货结算额的1%获得商讯网宣传资料报价计算的宣传资料支持:一级代理商于每个月5号前,二级、三级代理商于每个季度初月5号前向商讯网总部提出对应额度的宣传资料支持,经核准后,由商讯网总部安排发货。
     第六款:代理商在广告、宣传、展示等活动中可以使用“商讯网合作伙伴”或 “商讯网授权代理商”的标志。
     第七款:商讯网总部在网上、宣传上、安排挂上各代理商的联系方式和所在区域以及代理商的公司简介,为代理商进行网上宣传。
     第八款:商讯网公司将对优秀代理商进行专业的形象包装,在全国性宣传媒体上加以介绍。
     第九款:代理商为营销区域内、非自身销售的商务快车软件用户(一年期内的用户)提供服务,可获得商讯网公司的异地售后服务费用。自2001年起,异地售后服务费用用商讯网公司软件报价计算的软件支付。
     第二条:为激励代理商提高售前、售后的技术服务质量,提升代理商市场开拓的力度,公司总部、各地分支机构机构将对代理商提供新产品技术培训、广告策划支持和大型展示活动的技术支持以及市场活动的支持。
     第一款:商讯网公司在全国各地举办的大规模展示活动或有关重大的公关活动将邀请当地的代理商合作参与。
     第二款:免费邮寄最新的宣传资料和新产品演示版光盘;及时将公司最新的产品动态信息、市场动态信息以及产品成功客户案例以及公司政策等有关信息e-mail给各代理商。
     第三款:不定期举办代理商产品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技巧培训。(请随时关注商讯网主页上的“商讯网代理商培训计划”)
     第四款:根据公司营销计划,召开全国或区域代理商大会,以促进代理商与商讯网之间、各区域代理商之间的对产品、对市场方面的心得交流。
     第五款:代理商在进行大客户洽谈时,可向总部渠道部申请派员进行技术支持和市场支持。收费标准参照相关规定。

第一章 代理商发展办法

第二章 代理商管理权限区划

第三章 代理商权益

第四章 代理商利益保护办法

第五章 代理商奖励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七章 代理商市场支持政策